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區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今(24)日出席由時代力量王婉諭主席、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李惠暄、陳宛毓、台灣基進吳欣岱等台灣前進陣線參選人,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會中指出,雖然衛福部針對時代力量推動超過兩年的「兒少工作證」制度,已於本週在《兒少權法》修正草案中納入相關規劃,但草案仍有五大漏洞,亟需修正。台灣綠黨呼籲衛福部正視問題,加速送交行政院審議,以利本會期完成修法。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市新莊區議員參選人甘崇緯於會中強調,目前的草案第 116 條第 2 項,僅規定雇主在員工「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前」查核資格,這遠遠不足以保護兒少。他指出,入職當天通過查核,並不代表三年、五年後依然安全。人會變,紀錄會更新,若制度未處理「定期查核」環節,一個今年通過查核的教練,明年若因兒虐被判刑,雇主不會再查,這張兒少工作證將變成過期的保證書,甚至淪為加害者的通關令。
甘崇緯以台中棒球教練案為例說明,加害者進入體系後,若無人持續檢視與定期查核,將導致加害者長期留在接觸孩子的職位上。他表示,國際上已有成熟經驗,如澳洲採取「持續監控」機制,當事人有新刑事紀錄時系統會即時通知;英國則有「更新服務」(Update Service),不需重新送件即可查詢。他嚴正呼籲,兒少工作者的資格查核應比照教育人員與兒少服務人員,建立定期查核機制,並即時更新資訊,「守護兒少不能拖,查一次更不夠。」
時代力量王婉諭主席表示,部版草案還沒通過行政院會,送進立院時程未知。過去兩年,從台北幼兒園、台中棒球隊到新北圍棋班,加害者往往早有前科,修法每慢一天,就可能多一個孩子落入保護網外。本會期已延至 8 月底,行政院應加速送案,讓制度明年上路。王婉諭批評,草案採雙軌標準:對學校、補習班、兒福機構規範明確、違規有罰則;對運動教練、家教、工作室、宗教帶隊人員,不論是查核、違規責任,還是工作證定期更新都沒處理到。王婉諭指出,澳洲從 2000 年就開始推動兒少工作證,已超過 25 年,只要接觸兒少的工作者,不分正職、兼職、志工,一律必須持證。台灣應該向這些成熟制度看齊,兒少工作證不能有兩套標準。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參選人李惠暄點出,草案第6條將工作者定義只提及「教育、照顧、訓練」,並完全授權行政機關公告,此種過於簡略的規範,恐將漏掉營隊人員、心理諮商、宗教及醫療等與兒少有密切信任關係的職業。李惠暄主張母法必須擴大範疇,涵蓋輔導、安置、體育、藝文、交通及司法矯正等領域,並應將「志工」與「線上接觸」明確納入查核範疇。她強調,母法規範類別若不夠具體,子法便難以周延。身為律師與在地母親,她呼籲立法應明確列舉職業類別,才能真正縫補現有破網,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新北市三重蘆洲區議員參選人陳宛毓直言,草案第 116 條第 2 項只規定雇主「得」要求提出無不適任證明,意思就是想查就查。孩子安全完全看工作室、營隊、老闆的良心。陳宛毓以澳洲的「No Card, No Start」(沒證明不能上工)原則為例,要求將「得」改為「應」,並對違規雇主課以行政罰。
台灣基進台北市內湖南港區議員參選人吳欣岱分析,草案第 113 至 115 條針對「兒少服務人員」設有外部檢舉與獨立調查機制,但對「兒少工作者」完全空白。吳欣岱指出,兒虐性侵受害孩子幾乎不會自己說,揭發的常是同事、家長、員工。若缺少這兩項機制,保障恐大打折扣。她要求條文擴大適用,納入所有兒少工作者。
台灣綠黨與跨黨派參選人共同呼籲,行政院應傾聽民意,修正上述漏洞,讓兒少保護網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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