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方案政院拍板  採全國歸戶稅率最高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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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炒房再出招,行政院會今(6)日討論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宣布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各縣市統一按囤房戶數課徵差別稅率,且稅率也將拉高,擬由1.5%至3.6%調高至2%至4.8%。財政部後續將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若順利完成三讀修法,預計明年實施、後年正式開徵。

根據現行「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財政部表示,行政院會今天拍板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主要是基於近年部分地區不動產價格異常上漲,引發外界建議提高多屋族及空置房屋之房屋稅稅負,期能有助抑制炒房行為,經參酌現行部分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情形,規畫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房仲業者認為,該方案除最高稅率調高至4.8%,另外一個重點則是財政部將採全國歸戶,就房屋所有人(含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的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

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  採全數累進課徵

財政部指出,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至4.8%,各地方政府均應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課徵。

財政部說,為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及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至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

打擊囤房  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加重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且具空屋稅精神,以打擊囤房行為,鼓勵釋出房屋,以持續落實居住正義。

房仲業者表示,檢視此一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除了提高稅率並採累進課徵,配合全國歸戶的做法,預期將可進一步消弭有心人士藉由縣市稅率不同,沒有全國歸戶以達到節稅目的的囤房行為。

房仲業者並指出,此一方案的拍板,影響最大的是囤房大戶,特別是手上握有大批新屋的大戶,以及有長期庫存的建商,至於租屋族也可能遭轉嫁調漲租金遭到池魚之殃。但是否會影響房價,除非房市出現大幅向下修正,否則不易發生屋主拋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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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漢疆
謝漢疆
謝漢疆1958年出生,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職經濟日報、自由時報財經記者、中央通訊社商情新聞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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