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建畿(福和會副理事長、前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
溫徹斯特大教堂Winchester Cathedral原來是1079年建於英格蘭漢普郡(Hampshire)的教堂,是歐洲中世紀最長的教堂,展現了諾曼式與哥德式風格的融合。 溫徹斯特的諾曼人主教瓦爾凱林(Walkelin)在舊教堂的原址上重新興建的一座新教堂,1100年諾曼人統治者威廉二世就葬在這所新教堂內,後來,教堂上的塔倒塌,1202年時重新興建,保留至今,這個教堂無疑有著諾曼式的風格。14世紀,工匠大師威廉·溫福特(William Wynford)繼續這座教堂的內部設計,引入垂直哥德式風格,不過這座教堂很多的部份,諸如迴廊及聖堂參事室都隨著歲月而崩壞,只剩下座堂仍然屹立不倒。

由於這座教堂就蓋在Winnall (溫尼俄) 沼澤自然保護區, 溫徹斯特幾百公尺的地方,難怪他的木構地基長年泡在水裡,因此在20世紀初,溫徹斯特大教堂隨著地基沉入沼澤地面臨崩塌。 潛水員威廉·沃克( William Walker)被召來拯救它。 從1906 年到 1911 年,他在完全黑暗中在水下工作,在建築物下放置混凝土袋以穩定它。然後將腐朽的木材逐個抽換,就這樣日以繼夜工作了五年,沃克在教堂地基中填滿了25000袋混凝土, 115000塊混凝土塊和900000塊磚確保結構的安全。 他的努力拯救了大教堂,也保留了英格蘭的歷史地標之一。
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就如同溫徹斯特大教堂因為不適用於台灣這個”多水”的海洋國家,長年浸泡已經腐朽,現在經由國,民兩個藍白政黨在立法院僅憑那多出的幾席竟然可以催化出他的不適用危機,我們是否該考慮找一個如英國的威廉沃克來”水下換柱”,將整個腐朽的地基換掉( 建立新憲法),以免整個國家崩塌墜入台灣海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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