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從歷史走向民主未來:以3月25日推動人權教育法的立法意義

spot_img
spot_img
spot_img

Date:

.

文/潘威佑(社團法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3月25日,不只是歷史上的一個日期,而是一段至今仍在影響台灣社會的記憶。1947年,在二二八事件的混亂與壓迫之中,嘉義車站前發生了未經審判即處決地方仕紳的事件,潘木枝、盧鈵欽、陳澄波等人,在制度失靈的情況下失去生命。這樣的歷史,不應只停留在紀念或課本中的一行文字,而應成為我們理解「國家權力與人民權利關係」的起點。它所揭示的核心問題在於,當國家無法制衡權力、當社會缺乏對人權的基本理解,再進步的體制也可能在短時間內崩解。因此,3月25日的意義,不在於延續悲傷,而在於提醒我們:人權如果沒有教育與制度作為支撐,就無法真正被守住。

基於這樣的歷史背景,將3月25日作為「人權教育法立法宣示日」,其正當性來自於它具備清楚而具體的歷史對應。相較於2月28日作為整體性的國家紀念日,3月25日更能指向具體的人權侵害情境,讓社會理解制度失靈的實際樣貌,也更適合作為教育上的切入點。這樣的安排並不是取代既有紀念,而是形成一種層次分明的公共記憶結構:2月28日承載歷史的集體情感,3月25日則進一步轉向制度反思與教育行動。透過這樣的區分,可以讓歷史不只被記住,也能被轉化為持續運作的公共價值,使「不再發生」不只是口號,而是具體可推動的方向。

然而,當前人權教育在校園中的實際狀況,仍存在明顯落差。多數情況下,人權教育被視為課程中的補充內容,缺乏整體規劃與穩定資源支持,不同學校與教師之間的推動程度差異甚大。有些學生能透過課程深入理解歷史與制度之間的關係,有些則僅停留在零碎知識的接觸。這樣的不均衡,反映出制度層面的不足。也因此,推動《人權教育法》的立法,核心目的並不只是增加課程,而是建立一套長期、穩定且可持續的教育架構,包括明確的課程定位、跨領域整合、師資培育與資源支持,使人權教育從理念轉化為日常教學的一部分。唯有透過制度化,人權教育才能真正培養學生的判斷能力,讓他們理解在制度失衡時應如何思考與選擇,而不是在面對現實時失去方向。

從這個角度來看,選擇在3月25日提出人權教育法的立法倡議,其實是一種明確的價值宣示:讓歷史走出紀念,進入制度,並在教育中持續發生。這樣的立法動機,不只是回應過去的傷痛,更是為未來建立一個更穩固的民主基礎。當人權教育能夠在校園中長期累積,學生不只會理解自由與法治的意義,也會在面對差異與衝突時,具備基本的同理與判斷能力。進一步而言,這樣的教育將逐漸內化為社會文化的一部分,影響公共討論的品質與制度運作的穩定性。人權不會自然存在,它需要透過教育被理解,透過立法被保障。當3月25日從歷史傷口轉化為教育與立法的起點,所代表的,正是台灣社會願意用制度回應歷史、用教育面對未來的集體選擇,也讓民主與自由的發展,能夠走得更穩、更長遠。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潘威佑
潘威佑
教育工作者,從事教育工作30餘年,曾任教師、國會幕僚、智庫研究員;主要關注台灣教育發展議題,目前擔任社團法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spot_img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