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松維∕新北報導)前輩漫畫家猴哥近期花費上百萬元,買回上個世紀60年代散佚各地的漫畫書原稿,計畫重新整理編類,覓詢適宜場地公開展示。猴哥在事業有成,屆齡退休後,常與漫畫同好聚會,閒聊時,勾起了年輕時創作為數可觀的連環漫畫書之回憶,當時著作權尚未立法,畫稿交給出版社印刷後,老闆付了稿酬如同賣斷般,一旦出版社結束營業,就不知去向,找回原稿好像讓流落四處的孩兒重回懷抱,透過友人四處探詢,如今總算一償心願。
對台灣動漫產業貢獻良多。(攝影∕記者鄭松維).jpg)
猴哥本名謝金塗,雲林斗六人,初中時期即投入連環漫畫創作,入行於模範出版社,成名於環島出版社,1970年轉行考進影人公司,參與日本電視卡通影片製作;漫畫作品有《神霹靂》、《謎中謎》、《鐵人娃達利》、《霹靂戰》、《第三敢死隊》、《鐵人達達卡》、《疑中疑》、《應英與小勇》、《足球小將》、《青龍旗》、《超人投手》、《魔球王者》、《金星大怪獸》、《諜對諜》、《險中險》、《龍字一號》、《龍之旗》、《JA情報員》等。
常與漫畫同好聚會,關心動漫產業發展。(攝影∕記者鄭松維).jpg)
當年台灣頒佈有《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漫畫審查流程有不同等級的審訂類別,分有准於發行、發還修正、發還改編、不准發行、發還再修正、發還改善、准發執照,不過這個輔導辦法並未立即實施,在一般家庭普遍反對小孩看漫畫書的氛圍下,認為這些通俗讀物應當控管,鑒於社會輿論的壓力,政令立馬雷厲風行,各地派出所的警員輪番到書報攤查察,強烈衝擊了國內漫畫產業的內外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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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由教育部與內政部訂定的《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正式實施推行,隔年起審查業務移交國立編譯館承辦,至此台灣的漫畫產業進入空前的災難,直到1987年戒嚴令解除之後,漫畫審查制度亦隨之失效,同年12月4日,教育部和內政部共同明令此辦法廢止,漫畫送審制度總算走進歷史。猴哥追念起這段歷史,不禁感嘆,台漫在漫畫市場上的全面崩盤,審查制度的施行是最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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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哥表示,早年與漫畫家蔡志忠同期效力義明出版社,出版社付給每畫一冊漫畫書酬勞800元,他是多產的暢銷漫畫家,每月約有3200元的收入;檔案資料顯示在民國56年(1967年)教師薪資調整過,有人的月薪從75元調到200元,這表示教師的薪水在200元以下或剛好200元,猴哥眉開眼笑地說,他畫漫畫比當時在電力公司服務的父親收入還要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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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家的創作靈感主要源自日常觀察、社會時事、自身經歷及對特定元素的喜愛,從童年回憶或身分認同等真實生活經歷中尋找題材。猴哥則從觀看電影中得到啟發,了解自己喜歡的素材,進行探索中找到創作的方向,將傳統文化或庶民文化融入流行元素,以產生新的故事;不論科幻、偵探、戰鬥、懸疑或運動,主角對目標的執著與面對強大敵人的勇氣也是創作靈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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