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紹春(前中華民國駐索羅門群島技術團水利專家)
前言─海洋國家的共同責任
在全球能源轉型與氣候變遷加速交織的當下,能源已不再只是經濟議題,而是關乎國家安全、區域穩定與世代正義的核心課題。
台灣與菲律賓同為海洋型國家,位處西太平洋第一島鏈與南島文化圈的交會帶,不僅共享海域、氣候風險與自然資源,也共同面臨化石燃料依賴、極端氣候與能源供應脆弱性的挑戰。
台灣已在離岸風電、太陽光電與智慧電網領域累積成熟的技術與制度經驗;菲律賓則具備廣大市場需求、優渥外資持股政策與地理條件優勢。若能攜手合作,雙方不僅可提升各自的能源韌性,更可為亞太區域樹立一個跨國綠能合作的典範,共同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全球目標。
台灣永續能源發展現況─成熟技術的國際輸出基礎

太陽光電
2025年目標:20 GW
2035年展望:35 GW
屋頂型光電推動成效顯著,地面型仍需跨部會與地方土地協調機制優化。
離岸風電
2025年目標:5.6 GW
2035年展望:18.4–20.6 GW
技術成熟、供應鏈完整,已具備向國際輸出的工程、維運與金融整合能力。
地熱發電
2035年目標:1.7 GW
尚處開發初期,但具備穩定基載特性,可有效補足風電與光電的間歇性。
能源結構轉型
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30%
2035年:提升至36%
燃煤與重油逐步退場,天然氣作為過渡能源,最終邁向低碳與零碳體系。
這些成果,使台灣不僅是能源轉型的實踐者,更是可信賴的技術夥伴與制度輸出者。
合作願景|打造「台菲綠能經濟走廊」
🔹 能源互補
台灣:提供離岸風電、智慧電網、儲能與專案管理的成熟經驗
菲律賓:提供土地資源、政策誘因與快速成長的電力市場
共同形塑具規模與示範性的台菲綠能經濟走廊
🔹 跨海電力連結
規劃海底電纜輸電系統
整合儲能設施與智慧電網調度
提升整體區域能源調度彈性與抗災能力
🔹 法律與安全框架
簽訂跨國綠能專案協議
明確規範海底電纜管轄權、環境影響評估、保險與風險分攤機制
強化海巡與海事安全合作,確保基礎設施安全
雙贏策-從國家利益到區域共榮
對台灣
取得穩定的跨國綠電來源
降低對進口天然氣的依賴
強化能源安全與產業國際化布局
對菲律賓
加速實現35%綠電占比的政策目標
創造大量在地就業與技術移轉
吸引國際資金與高品質外資投入
共同目標
2030年前:完成示範性跨海輸電與合作專案
2050年:攜手邁向淨零排放,成為亞太能源轉型的關鍵節點
宣傳與國際溝通重點
台灣再生能源自給率快速提升,2035年可達36%
跨國合作將有效加速淘汰重油與燃煤,天然氣亦將逐步退出
台菲合作不僅是能源專案,更是區域能源韌性、經濟共榮與和平合作的示範模式
值得在國際社會廣為宣傳,以提升公共認知與政策支持
結語-為下一世代奠基的能源承諾
台菲攜手推動綠能合作,象徵的不只是能源政策的突破,更是民主海洋國家以合作取代競逐、以永續回應風險的集體選擇。
我們誠摯期待兩國政府、企業與民間社會儘速啟動高層對話與實質合作,將願景化為行動,為後世子孫留下一個安全、潔淨且可長可久的能源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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