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湯潮勳(中華淨零永續發展協會數位長)
台灣絕不可誤判或輕忽:以為資通訊(ICT)產業可以置身事外,無須理會歐盟CBAM(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碳邊境調節機制)的規範。目前台灣對歐洲的出口以 ICT 產品為主,許多人因此認為CBAM之衝擊可能相當的「有限」。然而,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誤判。原因在於CBAM未來勢必會擴大到「產品全生命週期碳排」,半導體與電子產品將會被納入「隱含(implicit)碳排」計算,歐洲正在建立「碳足跡 (carbon footprint) 標準化體系」。換言之,今天已經開始課稅於鋼鐵業,明天就會課徵整條的供應鏈。當ICT產品被要求揭露甚至課徵碳成本時,台灣的優勢恐將面臨「重構(restructuring)」的命運。
循環經濟 1.0 的邏輯,就是產品銷售出去,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以減少浪費。換言之,它在產品設計階段就已經預設「最終會成為廢棄物」,只是試圖讓廢棄物的處理變得更有效率。而循環經濟 2.0 的根本轉變,就是廢棄物的問題,必須從「設計端」就要處理。2020 年代全球的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正在經歷一場根本性的升級—從以回收為終點的線性修補,演進為以「設計為起點、數據為基礎、制度為驅動力」的系統性轉型。歐盟的三項關鍵政策工具: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EAP)(註[1])、生態設計永續產品法規(ESPR)(註[2])下的數位產品護照(DPP)(註[3]),以及延伸生產者責任(EPR)(註[4])的擴大適用,正在共同重寫企業與供應鏈的競爭規則。
歐盟在 2020 年發佈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EAP)」即明確地宣示這個轉向:「讓永續產品成為歐盟市場的常態」,這句話不是願景聲明,而是一份監管藍圖的前言,其後繁衍出的 ESPR、DPP、EPR擴大適用,正是這份藍圖的具體落地。其主要目的為制定政策,以促進永續產品設計、賦權給消費者(consumer empowerment)與公共採購者、促進生產過程中的循環度,以及針對具高循環潛力的七個關鍵產業提出具體政策規劃,包括電子產品與資通訊技術、電池與汽車、包裝、塑膠、紡織品、建築、糧食等。為實現目的,歐盟在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中制定「6 大目標」,並從中細分出「35 項詳細行動」。
果不其然危機馬上就來臨了,譬如:電子、紡織業等這些台灣出口的強項產業,偏偏全都是歐盟第一批開刀的產業。舉例來說,電子業的ODM/OEM,若無材料數據,客戶直接轉單。紡織廠將面臨DPP與EPR的雙重夾擊,透明度若跟不上時就是硬傷。該機會就在於率先做好循環設計,幫客戶省錢,訂單自然源源而來。
CEAP、DPP、EPR 三者看似無直接的關聯性,但對企業的實際衝擊,則來自它們的交叉作用(interaction):
1. CEAP 設定方向:「永續產品為常態」的監管意圖,驅動後續的所有工具。
2. ESPR/DPP 要求透明:材料、原產地、碳足跡都必須可追溯、可驗證的,這些是對供應鏈數據管理能力的直接挑戰。
3. EPR 要求買單:生命週期終端的成本由生產者承擔,而設計端的決策直接影響財務負擔。
前述三者合力構成一個「從搖籃到搖籃」的制度閉環:設計決策決定 EPR 費率,DPP 確保設計資訊可驗證,CEAP 框定整個系統的監管目標。我們深知「合規是門票,設計能力才是護城河」的道理,因為循環經濟 2.0 的制度浪潮下,正在把「永續設計」從品牌溢價(Brand Premium)(是指消費者願意為特定品牌支付高於同類「無品牌或低知名度產品價格」的附加價值)變成市場准入的基本條件。例如:ESPR/DPP 要求透明,EPR 要求負責,CEAP 定義方向—三者共同描繪的是一個以設計能力決定「競爭力 (competitiveness forces)」的新供應鏈秩序。
註解:
註[1]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 簡寫CEAP),該目的在從線性模式(生產-使用-丟棄)轉向資源永續利用的模式,該核心在於3R原則:[(減量,Reduce)、(重用,Reuse)、(回收,Recycle)]。透過產品設計優化、產業循環鏈的建立(關鍵價值鏈整合:歐盟專注於電子、電池、包裝、塑膠、紡織、建築、糧食等七大關鍵產業),達成資源循環、延長產品壽命,並將廢棄物視為原料。歐盟與台灣,皆將以此作為產業轉型升級與實現永續發展的核心戰略。註[2]歐盟《生態設計永續產品法規》(Ecodesign 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簡寫 ESPR) 於2024年7月18日生效,該目的在推動循環經濟,要求產品更耐用、可修復、節能以及環保。適用於絕大多數歐盟市場的實體產品,並引入數位產品護照機制,影響範圍從鋼鐵、紡織品到電子產品。而ESPR 的實施,用意在讓永續產品成為歐盟市場的常態,對外銷歐盟的企業將帶來顯著的環境合規(compliance)要求與技術貿易門檻。
去(2025)年4月,歐盟委員會發佈「2025–2030 ESPR 工作計畫」,確認優先適用產品類別,包括鋼鐵、鋁、紡織品、家具、輪胎、化學品以及電子與資通訊設備(透過橫向要求)。強制實施時程如下:
ESPR生效:2024年7月18日,法規正式進入效力。
DPP登錄系統:2026年7月前, DDP註冊平台須完成建置。
首批強制適用:2026-2027年,紡織、電池、家俱等優先類別。
註[3]數位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簡寫 DPP),就是每件產品要有「數位身份證(digital ID)」,材料、碳足跡、可維修性,全部要公開、透明。若無,歐盟市場無法直接進去。歐盟委員會環境部門循環經濟顧問 William Neale表示,「DPP 不只是一張數位標籤,而是讓整條供應鏈的環境資訊變得可驗證的基礎設施。」
註[4]延伸生產者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簡寫EPR),就是產品越難回收,繳費越高;設計就得越為環保,致費用越低。換言之,永續設計等於省錢,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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