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齊發聲 台灣北社籲行政體系啟動憲政防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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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立法院在藍白多數聯手下推動多項重大修法,引發社會高度關切。台灣北社今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相關法案立法程序粗糙、內容失衡,已實質衝擊憲政秩序、財政紀律與世代正義,使國家治理面臨嚴重制度風險。台灣北社並公開聲援行政機關依法採取「不副署」或「保留執行」等憲政防衛作為,以避免國家立即陷入違憲狀態。

台灣北社指出,行政權並非立法權的被動執行者,而是對憲法與公共利益負有忠誠義務的憲政角色。當法律條文彼此衝突、牴觸既有法制,或迫使行政機關陷入違法處境時,依法節制執行,是維護國家正常運作的必要制度性煞車,而非政治對抗。

台灣北社社長羅浚晅在記者會中表示,藍白多數強行推動修法,其中又以《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最大。相關法案不僅影響單一政策,更凸顯立法權是否仍受憲政節制的根本問題。他形容目前的立法模式呈現「獨霸、獨斷、獨行」三大特徵。

羅浚晅指出,所謂「獨霸」,是仗恃席次多數,未經充分委員會討論與專業研議,便將重大法案逕付表決;「獨斷」則是拒絕與行政部門協商,也不回應社會質疑,二、三讀一氣呵成;「獨行」則是不顧整體國家治理結構,持續自中央政府挖走關鍵財政資源,卻未提出國防、社福與跨世代財政責任的完整配套。

他強調,這樣的立法即使形式上符合法定程序,實質上已背離民主憲政精神。政治學與憲法學早有「立法暴政」或「民選專制」的概念,危險不在於誰執政或在野,而在於權力是否仍受制衡。當立法權仗恃多數癱瘓行政、破壞財政紀律,甚至迫使行政機關陷入違憲或違法處境,即已形成不受節制的權力集中。

台灣北社也轉述行政體系首長的公開立場指出,該首長走過解嚴、總統直選、政黨輪替與多次修憲的民主歷程,長期堅守「爭自由、護人權、反極權、民主護主權」的信念,並強調行政首長的責任不在討好多數,而在於承擔憲法所託付的「民主憲政守門人」角色。

台灣北社與公民社會共同指出,行政部門採取的憲政防衛措施並非終局解方,而是防止惡法造成不可逆傷害的必要過渡。真正的制度出路,仍須回到憲法法庭的違憲審查,或依憲政機制將重大爭議交由人民最終仲裁。

台灣北社強調,面對可能動搖憲法體制、削弱國防安全與破壞財政紀律的力量,國家不能退讓,民主也不能失守,公民社會將持續發聲,守住民主憲政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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