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黨今日(3/26)參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行政院前召開的記者會,反對賴政府提出核二、核三「再運轉計畫」。廢核平台指出,核電重啟不只是行政程序,而是重大公共決策,政府應負起政策責任,正面回應核廢料最終處置與核安風險。

現場以行動劇呈現核災情境,指出若比照日本福島事故疏散30公里範圍,核二廠在北部將影響約683萬人(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核三廠在南部(屏東縣)亦達5萬7千人,凸顯現行防災準備嚴重不足。廢核平台主張應立即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擴大緊急應變計畫區,並要求行政院召開縣市長會議,討論核廢料最終處置與疏散規劃;各縣市首長亦應明確表態如何落實核安。
沒有緊急應變計畫,何來「核安無虞」?核安不該只是口號!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新北新莊市議員參選人甘崇緯表示,政府到現在始終沒有說清楚,重啟核電的政策目的到底是什麼。若是為了產業用電,就應說明核電是否真能回應企業當前最在意的綠電與國際供應鏈需求;若是為了戰爭風險,更應誠實面對大型集中式電廠與輸配電系統在戰時同樣脆弱,核電廠未必能真正提升能源安全。真正有韌性的戰時能源系統,重點不是把希望押在少數大型設施上,而是加速發展分散式再生能源、儲能系統與區域電網。分散式能源即使受到攻擊,也只會影響局部區域,較不易造成大範圍停電,且更容易快速修復,這才是面對戰爭風險時更務實的方向。相較之下,重啟老舊核電廠不僅成本高、期程長,還伴隨後續除役與核廢料管理等長期負擔,若連政策目標都無法清楚交代,就要全民承擔風險,這不是負責任的能源治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能無法保證絕對安全,面對天災、人為疏失與機械故障等風險,過去50年全球已發生三次重大核災。若持續使用核電,政府與朝野政黨更應強化緊急應變計畫與疏散演練,並借鏡福島經驗,這是最基本的核安要求。緊急應變計畫區的劃設基於風險管理,但我國目前僅限半徑8公里,不僅遠低於福島實際疏散30公里以上,也落後多數國家標準。
台灣地狹人稠、核電廠鄰近都會,更應擴大應變範圍,尤其當前擬啟動運轉逾40年的老舊核電廠,若連最基本的應變區擴大都不願推動,如何讓人相信「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擴大應變區雖無法保證核安,但這是最低限度的政治責任。修法後,政府才能進行跨部會整備,強化應變計畫、擴大演習與碘片發放,否則一旦核災發生,相關單位及計畫區外民眾缺乏演練與防護準備,只會陷入恐慌,增加受災風險。立院朝野政黨若真認同核安第一,不論立場,都應儘速修法,明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不得小於30公里。
沒有風險揭露、無核廢解方與民主授權,核電不應輕率重啟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表示,許多對於核電的民意支持,可能建立在「風險由他人承擔」的前提之上,對直接受核電影響的居民並不公平。根據民調,部分縣市高度支持重啟遠方的核電廠,卻不一定支持把核電廠及核廢料處置場設於本地。例如:金門對重啟核三的支持度高達93%,但只有42%、35%支持在當地設置核電廠及核廢料處置;苗栗有85%支持重啟,卻只有約5成民眾支持在苗栗設廠、不到4成民眾接受在苗栗處理核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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