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司法改革那麼多年到底改了什麼?

spot_img
spot_img
spot_img

Date:

 

我們都知道目前司法有很大問題,但談了那麼多年的司法改革,到底改革了什麼?司改團體常想從制度面著手,那是多麼不容易,光說國民法官就搞很多年,其實不用天馬行空的畫大餅,人民吃不到更感受不到,其實從一般的管理,就可以把一大堆司法問題解決,很多人都知道司法調查審判獨立,但並不意味著司法人員,他們就可以違非作歹,檢察官法官是人,他們也會受到利益的誘惑,當他們違法時要有人有制度,監督他們作為是否合法,我們的司法監督管理系統是否還存在嗎?

我們以眾所矚目的高虹安為例,地方法院一審判決
貪汙罪7年4個月,高等法院竟以貪汙罪部分無罪,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個月,而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 其依據竟然是立法院的說明,那之前因貪汙助理費,而被判刑坐牢的民代,他們豈不要請求國賠,法官不管是故意或法盲,高等法院的院長不是光領高薪,不用監督該法官是否有違法行為,還有最高法院及司法院,你們可以整天吃喝玩樂不管事嗎?你們不能以案件多無法監督管理,至少社會上矚目案件,其螺絲也要鎖緊一點。

其實像高虹安的貪汙案,這樣的荒唐案件非常多,以詐騙案為例,受害者因網購電商洩露個資給詐騙集團,經濟部也把調事證移給警政署打詐中心,受害者都已告知經濟部涵送日期,打詐中心不查辦,找認識的副署長幫忙,硬是被他的秘書擋住,向內政部長反應,其秘書來電告知會查辦,最後內政部政風處的專員,就把案子吃掉,難怪詐騙集團還到處跟人炫耀,他們的黨政關係很好,而司法界也如此,詐騙歹徒還敢公開恐嚇受害者。

司法改革能從法律面、制度面著手,那是完美的司法改革,但民眾可能要曠日費時的等待,若政府的監督管理螺絲能鎖緊,例如有人向總統府檢舉,總統也該問問你所提名的司法院長,他的基本統御領導能力是否足夠呢?同理從司法院以下各級法院,院長不能只領高薪而不管事,行政院法務部與內政部,還有相關的機關,你們是否盡責的監督部屬,他們是否依法行政,監察院也該監督其他機關,那荒腔走板的司法案件,很快就會消聲匿跡,司法也才能贏得人民的信賴。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許苑杰
許苑杰
成功大學碩士,高考及格公職退休,曾任職台北市交通局、交通部、台北縣政府交通局籌備處主任、縣政府秘書,新北市選委會組長。
spot_img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